西南医科大学(泸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津补贴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2-12-01 点击数:


为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双方共赢目标,加强内部合作,激发职工活力,公司修订绩效管理体系并出台本津补贴办法:

一、津补贴类别及发放标准

(一)招投标中各类论证、评审专家费

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涉及专家组进行评审、论证的,进行招投标专家费补贴:

1.评标、论证专家组成员,工作时间内 50 //小时,非工作时 80 //小时,工作人员减半。

2.公招面试评委 60 //小时,非工作时间 100 //小时,工作人员减半。

(二)加班补贴

公司严格控制加班,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个小时。员工加班的,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员工加班需登记《员工加班时间表》并经过部门经理批准和办公室审核,一月进行一次结算,原则上安排员工补休。若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进行如下补贴:

1.15/小时,按照加班的实际小时数计算;

2.加班补助每月不超过450元;

(注:补助标准参照西南医大校〔2021113号文件第二条)

二、办理流程

(一)1.专家评审费:由办公室根据评审专家签到册计算发放清单;

2.加班补贴:加班部门提出发放申请并附《员工加班时间表》,由办公室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公司分管领导审签;

(三)公司总经理审签;

(四)办公室登记明细审核备案交由财务部发放。

本办法自2022121日起正式执行,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执行。若与资产公司现行相关制度有相冲突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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