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双方共赢目标,加强内部合作,激发职工活力,公司修订绩效管理体系并出台本津补贴办法:
一、津补贴类别及发放标准
(一)招投标中各类论证、评审专家费
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涉及专家组进行评审、论证的,进行招投标专家费补贴:
1.评标、论证专家组成员,工作时间内 50 元/人/小时,非工作时间 80 元/人/小时,工作人员减半。
2.公招面试评委 60 元/人/小时,非工作时间 100 元/人/小时,工作人员减半。
(二)加班补贴
公司严格控制加班,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个小时。员工加班的,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员工加班需登记《员工加班时间表》并经过部门经理批准和办公室审核,一月进行一次结算,原则上安排员工补休。若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进行如下补贴:
1.15元/小时,按照加班的实际小时数计算;
2.加班补助每月不超过450元;
(注:补助标准参照西南医大校〔2021〕113号文件第二条)
二、办理流程
(一)1.专家评审费:由办公室根据评审专家签到册计算发放清单;
2.加班补贴:加班部门提出发放申请并附《员工加班时间表》,由办公室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公司分管领导审签;
(三)公司总经理审签;
(四)办公室登记明细审核备案交由财务部发放。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执行。若与资产公司现行相关制度有相冲突之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