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泸州)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和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标准,有效杜绝经营管理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有资产权益免遭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特点和我公司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本公司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公司应在工作范围内,树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按照统一部署,各单位、各部门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建立安全工作台账。
第四条 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制定适合公司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资产总公司、各下属公司全体员工。
第六条 公司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岗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本制度各项规定,在实施规范管理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第七条 总公司与各下属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把安全纳入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的体制机制。
(二)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对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进行决策。
(四)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公司安全工作汇报,掌握公司安全管理动态。
第二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协助董事长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三)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有限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公司和代学校监管的经营性场所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经营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八)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经营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经营存在问题。
(九)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十)发生事故时要迅速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公司分管校领导、学校保卫处、四川富润公司等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
(十一)每年向职工大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职责情况,接受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三条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下,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责,是公司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人。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分管负责。
(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履行监管管理职责。
(三)参与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四)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安全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落实。
(六)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开展各类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
(七)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八)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造成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九)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动态,及时解决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第四条 安全工作领导组安全生产职责
成立由董事长、总经理任双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为成员的安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公司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安全工作方面的日常管理。
(一)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和学校下达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按要求落实公司安全工作。
(二)传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督促各部门、下属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督促各部门、下属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
(五)督促和指导各部门、下属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六)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模式、规章等相关制度,对违章违纪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置。
(七)定期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安排安全工作重要事项,并根据上次会议要求查实落实情况。
第五条 公司职能部门、下属公司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1.认真贯彻省、市、学校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指示精神,及时转发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做好安全会议记录。
2.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档案。
3.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督促各部门、下属公司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提高安全工作执行力度。
4.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同时协助公司领导认真贯彻执行。
5.做好公司资产安全管理,做好人力资源风险管控。
6.组织开展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二)产业发展部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及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项目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规程。
2.在策划、布置项目和合作项目时,同时策划、落实相关安全事项。
3.在开展经营、项目合作、建设等工作合同签订的同时,要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4.项目开发建设要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5.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督促检查施工方、监理方执行有关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中安全作业要求,对违规现象处罚;同时负责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评价,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制定装修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6.项目主题包装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要求,杜绝火灾、高空坠落等事故隐患。
7.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调查研究运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8.监督安全基础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9.针对酒店、培训学校等经营投资项目,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三)财务部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确保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等安全工作费用的合理使用。
3.做好公司财产保险和职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工作。
4.健全公司财务凭证、发票管理、账册管理等制度,全面落实会计、出纳、财务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强化公司财经使用流程,并督促执行情况。
5.做好资金使用安全、电子和纸质档案安全工作。
6.定期做好公司资金的安全检查,加强财务风险管控,做好公司资产管理。
7.加强票务信息和作业内控管理,杜绝违规作业,防止资金流失。
(四)下属公司(各下属公司对应所属行业领域)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对相关经营性场所、项目,应当加强商品、餐饮、消防、卫生等安全检查。
3.做好经营性场所安全用电和防火工作。
4.加强对相关经营性场所和合作商户的卫生安全管理、用电管理、消防与防火安全管理,签订合作协议时同时订立安全协议,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做好招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在签订招商合作协议的同时订立安全协议,明确承租商在装修施工和后期经营中的安全职责等要求。
6.加强对校园交通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同时通过专业资质部门对校园交通车的安全性能开展一次检测排查,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7.做好员工自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工资期间的自身安全。
8.做好两小区内交通安全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和停车安全。
9.负责对代学校监管的经营性场所和合作商户的消防器材、特殊防护器材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对消防设施、消防标志和防火工作检查,并督促各商超住户做好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10.负责协调上级各条线安全检查等工作、接待中安全注意事项的告知、防护工作。
(五)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2.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自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加强办公设施设备、本部门(单位)的消防等安全器材的维护,保持办公场所整洁。
4.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第三章 其他要求
第一条 公司每年将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保证制度的有效性、适用性。在日常检查中,将对贯彻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在不断修订完善本制度的同时,将对有章不循,失职失责的各级管理人员追咎责任。
第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